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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4/2009 认真吃鸡,认真祷告旧约篇章里,大卫的故事最让人生疑:为什么上帝如此偏爱这样一个常常软弱、陷入罪中的大卫?还有一个雅各,狡诈如是,可上帝对他的爱却是在他出生之前既已预表,不容分说。约瑟略微好些,虽然自矜优柔,但毕竟面对色诱,能够决绝地说一句:我怎能作大恶,得罪神呢?相对而言,使徒时代的基督徒样式,更符合我们的心意。彼得和保罗,尽管也有各自的软弱和“刺”,但毕竟一心一意地为主勇敢地站了出来,没有辜负那白得的恩典。 我承认,作为基督徒,我(们)多多少少有一些“英雄主义”情结,多多少少有一些取悦上主之心。这种心态的表现之一,就是我们很喜欢用“属灵”(或曰灵命,英语为Spirituality)一词来评己度人。似乎,那是基督徒生命的一个标尺:我们希望自己表现得更属灵,能够天天与上帝沐浴爱河;我们批评一些人不够属灵,总是被电影球赛饭局们分了心。 于是,牧师常常要被会友问及这样一个问题:“我如何可以成为属灵的人?”而尤金·毕德生——这位“牧者中的牧者”——的回答却是:忘掉“属灵”这两个字吧,好好爱你的丈夫,听起来如何?那是一个很好的起点…… 可是,询问者往往并不领会。毕德生在某次接受《今日基督教》采访时说到,基督徒最大的误会正在这里:他们认为必须以某种特有的姿态出现才能彰显他们的属灵;他们热衷追求和上帝之间的亲密之情,但却忽略了灵命的实质恰恰是那些最为平常的事物。 不论是在他四十五年的牧会生涯里,还是在他等身的创作中,尤金·毕德生都在努力传递这一关于生命真相的宝贵信息:“生命绝非由一些抽象的事物所砌成:诸如爱情和真理,罪恶和拯救,救赎和成圣;相反,生命乃是由许多有机的、个人的、特殊的细节链接在一起而成的。” 所以当他写大卫的时候(《跳过墙垣》),呈现的是一个有血有肉、生机勃勃的人,而不是某个隐在教诲和道理背后的符号。大卫之所以成为上帝眷爱的那个大卫,不在于他的敬拜和祷告,眼泪和诗篇;而在于他的角角屑屑都充满了上帝本身。凡人生皆是真实的相遇,我们无须假托一种属灵生活来表彰爱主之心,我们日常的爱情、友谊、危机、罪恶、苦难、恐惧都可以成为与神相交的平台。 同样的真实性也可以在先知耶利米的身上找到(《与马同跑》)。对耶利米而言,上帝的存在与否不是一件需要求证的事情;他也从来不试图去谈论神,或者解释神的行为,他只是活出一个有神的生命。在世人眼里,他的人生看似“苦大仇深”、不切实际;但毕德生却大赞耶利米的生活态度最为实际:因为耶利米相信人受造的目的就是要与神联合,若失去这种联合,人就是活在虚假中。——这就像上帝精密地为鸟类设计翅膀,因为它们特有的姿态正是为了飞翔。 这样的认知从根本上否定通常的以属灵和属世二分基督徒生活的认知。我们的信仰绝非要割裂我们的生命状态,我们诚然追求的绝非一种额外的、附加的宗教生活;恰恰相反,信仰本来就是生命的底色和骨髓。 特蕾莎修女说:“我吃鸡时,认真吃鸡;我祷告时,认真祷告。”吃鸡和祷告都是最实在的生活,没有属世和属灵之分。而毕德生牧师正是在他最为擅长的一系列旧约人物的品评解读之中,向我们展现了“认真吃鸡”和“认真祷告”的门徒生活。 8/5/2009 杨腓力告诉我的很多事情是无法追问的。几年的教会生活多少教会了我这点。 前些日子我参加了一个年轻姊妹的葬礼,我们为她献诗唱歌、祝福祷告;可到了遗体告别的时候,亡者的老母嚎啕着紧紧拽住灵车不让工作人员推去火化。我忽然觉得我们之前所做的所说的不过恰恰应了那个英语单词“placebo”,而上帝种种之于那对刚刚决志受洗的双亲,更像是一贴安慰剂而不是安慰本身。不由想起杨腓力在《无语问上帝》里的那三个提问——上帝公平吗?上帝沉默吗?上帝隐藏了吗?然而,对我来说,更重要的,不是杨腓力在书中为我们提供的那些答案,而是我自己,在做了几年的基督徒后,却为什么还是回到了这些最根本的纠结中? 我想,这还是和杨腓力有关。当我从乐问好辩跃进到好为人师地解答为什么时,心里难免沾沾自喜,似乎那标志着某个阶段的结束,我由此进入一个更成熟的生命。其实内心的怀疑依旧根深蒂固,只是我放弃了追问,选择了不辩。这,有几分像史铁生在《我与地坛》里说的:“……最后事情终于弄明白了: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而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我这样接受死亡和苦难,也这样接受恩典和其他。——是杨腓力把为什么的问题再次抛在我面前,让我无从回避,也让我看到之前回避中的消极。 也许,一个在教会浸润越久的基督徒越能体会出为什么说杨腓力的三个问题是我们“不敢问出声”的问题,因为我们多多少少都活在一团和气的表象下,而且活得很习惯了。虽然我们的理解和感受总是难以超越自身,但我们却常常说着、做着自身难以理解和感受的话语和事情,因为我们害怕我们的表现“不属灵”,或者仅仅是显得和人“不一样”。——是杨腓力令我再次正视自己真实的生命状态,尊重自己作为一个个体与其他基督徒的不同,也尊重别人作为一个个体表现出来的差异。 在《无语问上帝》里,杨腓力对苦难的解答固然让人耳目一新;但留给我更深印象的,不是答案本身,而是他在寻求答案的时候,从来没有轻看任何一个个例所面对的怀疑、争战和失望,也从不空泛地使用一些属灵的话语去安慰或者指责那些信心失落的人。——是杨腓力让我看到教会在处理个人伤痛的时候常常流于简单粗暴,帮助我把教会的态度和耶稣的态度进一步地区分开来。 从另一个角度来说,正是杨腓力对理查德的这种 “体谅”,才促成了这本书的问世。《无语问上帝》写于二十年前,并不是杨腓力最成熟的作品,却已经显露出他最重要的特点来:真诚。这是每个作家必备的品质之一,却也是我们追求美善的灵性生活时常会忽略的。我们的日子如何,我们的力量如何;我们的力量如何,我们的日子如何。 在书的最后,杨腓力特别感谢了理查德,并鼓励他永远不停止叩问,不放弃追寻。这种鼓励对我也一样真实。我从《无语》起开始认识杨腓力,从杨腓力更多的书中更深地认识自己。我渐渐开始学会无负担地面对真实的自己,接纳自己的有限和不完美,正视自己的切实需要,也允许自己偶尔还是要和神强强嘴。我也尝试更宽厚地接纳那些处在信仰不同阶段甚至完全不认识神的人,体谅他们的软弱和小信。最重要的一点是,我明白我们的信仰是如此真实、活泼,具有包容性,不论境遇如何,我们的上帝对我们怀着的始终都是赐平安的意念;而在这种平安里,怀疑和信心是可以并存的。
5/13/2008 哦,艾米莉(上篇)
艾米莉,爱美丽,还有爱米丽亚们,都站好了吗?这里有很多玫瑰要发给你们呢。
第一枝给爱米丽亚吧。你出场的时候就是哭哭啼啼的,你是个动不动就要掉眼泪的家伙,这点跟我倒有几分相似。我因此喜欢上你的吧,当然还有你的年龄,十七,那是我喜欢的数字;虽然我初次遇见你的时候,我自己还不到这个年纪呢,十三岁,或者十四岁?你的伙伴是利蓓加·夏泼小姐,淡黄头发的小妞儿,比你大两岁,从小寄人篱下,还有点诡计多端。是的,我不太喜欢她。在十几岁孩子的心里,善恶毕竟是件那么容易区分的事情。
走出校门,开始备战。利蓓加的目标是你的大胖子哥哥,可怜的乔,他实在太害羞也太自命不凡了,要不他俩还有成的机会。你的对象是青梅竹马的乔治。唉,这个登徒浪子。不过这也不怪你,女孩子有几个不被糖衣所吸引的?明明知道都宾是个好青年,可他那么木讷,还那么大的脚丫子。终于,你和乔治私奔成功了,可没多久,新郎就忙不迭地和你的好朋友偷情了。还好一颗子弹打中了他,你也理所当然地做起寡妇。可是,为什么你不立刻接受都宾呢,为什么偏偏要让自己活得像个悲剧里的皇后呢?白白耽误了十几年的青春。
现在看来,利蓓加比你还可敬一点呢。她从来都知道自己要什么,只是要得太多了;而你糊里糊涂,善良美貌似乎都不缺,必要时连勇气也不缺,可是就是缺心眼——一味地悼念自己的爱,这哪里就是爱了呢?
还好,你还有个都宾,那傻大个真的守了那么多年。萨克雷先生虽然刻薄,对你总算不坏,否极泰来,还是一个喜剧人物。倒是利蓓加,折腾到最后还是一个人……其实我们都知道,爱自己的人生要比爱爱情的人生来得容易安排多了,现实里的爱米丽亚们,有多少是像你那么幸运的?毕竟是小说吧。
可是,同样是小说,守着伤心咖啡馆的爱米丽亚却没那么幸运了。光看看麦卡勒斯的眼睛,还有她的身世,你就知道她会留给她的主人公怎样的寂寞了。读读她的名言吧——
首先,爱情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的一种共同的经验——不过,说它是共同的经验并不意味着它在有关的两个人身上所引起的反响是同等的。世界上有爱者,也有被爱者,这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往往,被爱者仅仅是爱者心底平静地蕴积了好久的那种爱情的触发剂。每一个恋爱的人都多少知道这一点。他在灵魂深处感到他的爱恋是一种很孤独的感情。他逐渐体会到一种新的、陌生的孤寂,正是这种发现使他痛苦。因此,对于恋爱者来说只有一件事可做。他必须尽可能深地把他的爱情禁铜在心中;他必须为自己创造一个全然是新的内心世界——个认真的、奇异的、完全为他单独拥有的世界。我还得添上一句,我们所说的这样的恋爱者倒不一定得是一个正在攒钱准备买结婚戒指的年轻人——这个恋爱者可以是男人、女人、儿童,总之,可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人。
至于被爱者.也可以是任何一种类型的人。最最粗野的人也可以成为爱情的触发剂。一个额巍巍的老爷子可能仍然钟情于20年前某日下午他在奇霍街头所见到的陌生姑娘。牧师也许会爱上一个堕落的女人。被爱的人可能人品很坏,油头滑脑,染有不良恶习。是的,恋爱者也能像别人一样对一切认识得清清楚楚——可是这丝毫也不影响他的感情的发展。一个顶顶平庸的人可以成为一次沼泽毒罂粟般热烈、狂放、美丽的恋爱的对象。一个好人也能成为—次放荡、堕落的恋爱的触发剂,一个絮絮叨叨的疯子没准能使某人头脑里出现一曲温柔、淳美的牧歌。因此,任何一次恋爱的价值与质量纯粹取决于恋爱者本身。
正因如此,我们大多数人都宁愿爱而不愿被爱。几乎每一个都愿意充当恋爱者。道理非常简单,人们朦朦胧胧地感到,被入爱的这种处境,对于许多人来说,都是无法忍受的。被爱者惧怕而且憎恨爱者,这也是有充分理由的。因为爱者总是想把他的所爱者剥得连灵魂都裸露出来。爱者疯狂地渴求与被爱者发生任何一种可能的关系,纵使这种经验只能给他自身带来痛苦。
爱情是件毫无道理的事情,连恋爱的对象也是如此。爱米丽亚爱上了驼子表哥,简直一点逻辑也没有。现实就是这样的荒谬,为什么还要一个理性的结果,为什么还要继续爱爱情呢?
有时,我真的会怀念“那个骨骼和肌肉长得都像男人”满足坚定的爱米丽亚小姐,而不是把自己藏在窗户钉上木板的屋子里的女人。一个人在有意或无意中给另一个人造成的荒凉,只有爱过的人才知道吧。
不知为什么,当我读到这位爱米丽亚的故事,事实上,是在翻开书的第一页,读到第一行“八月的下午,路上空荡荡的,尘土白得耀眼,在头上,天空亮得像玻璃”的时候,我就想到了福克纳。他也写过一个小镇上离群索居的女子——艾米莉。
(本来还想写福克纳的艾米莉和天使爱美丽的,长久暂停后,难以为继。) 11/13/2007 耶稣的歌昨天听唐崇荣牧师的讲道录音,说起耶稣唱诗。那日,在设立了主的晚餐之后,“他们唱了诗,就出来,往橄榄山去”(马可14:26)。那是圣经记载耶稣的唯一一次唱诗。根据解经家的说法,他们唱的是诗篇118篇。“这是耶和华所定的日子,你们在其中要高兴欢喜。”唐牧师是性情中人,讲到这一句时突然哽咽起来。因为耶稣唱了诗,就去客西马尼园祷告了,而犹大卖他的时刻也近了。 诗篇118是整部圣经正中的一章,之前的117、之后的119又分别是圣经里最短、最长的篇章。118篇之前有594章,之后也有594章,加起来是1188。把这个数字拆一下:118-8,恰好,圣经里最中心的钥节正是118篇里的第8句:“投靠耶和华,强似倚赖人。” 想起之前读撒母耳记下,最后一章载大卫擅自数点百姓而得罪耶和华的故事,耶和华让迦得传话给大卫,要他自己选择对他的惩罚:七年的饥荒,或被仇敌追赶三月,或三日的瘟疫。“大卫对迦得说:‘我甚为难。我愿落在耶和华的手里,因为他有丰盛的怜悯;我不愿落在人的手里。’”(24:14) 信之。所幸人尚有这样的智慧和机会,像大卫那样,在懊悔中还能顺服投靠。然而,耶稣贵为神子,却居然甘愿把自己交在人(还是仇敌)的手中…… 无语。
2007-11-13 花生小胖之只管静默 11/20/2006 时间每次看到现在的汤镇业,就会想到死掉的翁美玲。继而替她不值,她可曾知道二十年后为之殉情的男人变成一副肥头大耳、表情木讷的样子。虽然外表是信不得的,但这却有时间实实在在的明证。想起一个朋友之前和她的初恋情人相会的情形,对方变成了一个名副其实的中年人,皱纹和发福倒也罢了,怎么人也变得刻意起来——好像人有了钱,就没有了其他的活法。 所以,感叹可以这样子,若是知道以后如何如何,当初就(不)会怎样怎样;结论则是另一个样子:没有什么是打紧的,除了时间。 也有和汤镇业相反的情况,比如对于张曼玉,时间在她身上就做了一个很好的榜样。那天开电视惊鸿一瞥地看到她走过莱卡风尚大典的红地毯,觉得真不辜负自己当年看《玫瑰的故事》对她的一见钟情和以后十多年的持之以恒。 时间匆匆慢慢,有情无情,少有人可以真的逃过。昨天却看到了一个例外。晚上躺在被窝里磕着瓜子,翻一本旧书,白先勇的,是我读大学那会儿最喜欢的作家之一。看了一篇《玉卿嫂》,又看了一篇《游园惊梦》,再看了一篇《第六只手指》——是悼念他的三姐的。初读到白家明姐过了几年很艰难的光景,心想最坏的不过是失恋和失掉孩子,后来才悟出作者指的是精神病,所幸不是很严重的那种。病后的明姐成了个小孩子,想笑就笑,想吃就吃,对生活的琐琐碎碎全然不顾。她到了四十岁,也开始有意回避年纪,故意少说个两三岁;然而白先勇却写了一句:时间拿她其实是无可奈何的。…… 精神病人当然不值得羡慕。然而像明姐,一团和气地“最善良最善良”,又有人宠着爱着,纵使旁人看着凄凉孤独,但真的是子非鱼啊。
2006年11月14日 11/3/2006 缺席的生活关于弄堂,我和陈丹燕有着相似的记忆——“上海的弄堂常常前后通向不同的马路,跟着曲里拐弯的墙壁,更可以通向迷宫似的前方”;外面的人只知道大路的繁华,里面的人才晓得曲折的家常。诗芬洗发水和外来小保姆应该是这十年的事情;我们那时用的是蜂花,有红黄绿三种颜色,娘姨们都是手脚利落的中年妇女,请得起的人家却是少而又少。我还不懂寂寞,完完全全的傻丫头一个,在写“王”字、丢沙包、捉迷藏的游戏里挥霍着自己的童年……我也没有预见,当时的寻常,二十年后的孩子要刻意地找。 虽然陈丹燕写的是“上海的本土生活、本土文化”,但是“真正有过弄堂生活经历的学生并不多,学生中有很大一部分没有住过弄堂,甚至没有去过弄堂”(李百艳《锁定“转化” 寻求“沟通”》)。游于斯钓于斯,却此一时彼一时。于是,学生们带上相机若有所思地出发了,从块状的小区到线形的弄堂,他们的发现和文字表达都让人惊喜。 在本期的另外两篇文章里,王尚文、黄琼引用了巴赫金的“对语”概念,“人们交流的是思想,亦即表述”,又以鲁迅先生的文本示例,谈到了一个不同于语言的话语系统;陈涛的《语文教什么》也谈到了话语的概念系统,并进而指出“教话语是语文教学的特殊使命”。两篇文章既互补又相类,而李百艳老师从原生态阅读到为教学而阅读的追求,在某种程度上可以看作是对话语系统的教学实践——通过寻访,使得缺乏生活认同感的学生,能尽力揣摩、还原作者笔下的生活和感情。 需要指出的是,这只是建构话语系统的一种实践。因为实际教学中,我们很可能没有地理上的便利,或者,即使有便利,也没有寻访的可能(比如对于虚构作品);况且很多时候,情感的认同并不是建立在环境的相同上的。就像史铁生在《合欢树》的末尾写的:“有一天那个孩子长大了,会想到童年的事,会想起那些晃动的树影儿,会想起他自己的妈妈,他会跑去看看那棵树。但他不会知道那棵树是谁种的,是怎么种的。” 陈丹燕的弄堂是她的生活,是我们缺席的生活。别人的生活里或许注定藏着我们无法理解的奥妙和经历,正如信仰、母亲、爱情、忧伤、等待和希望,这些词语的含义从来都不是从字典里查得到的。 奈保尔曾说:“真正令我感到苦恼的是一个词和其他的词的区别和联系。花园,房屋,种植园,园丁,庄园,这些词对英国人来说是一个意思,而对一个从特立尼达来的人说又是另一个意思。如果我用的那些词对我来说是这个意思,而读者却把他们与过去的文学作品中这些词联系起来去理解,那么,我该如何诚实而恰当地表述呢?”——这是作者的担忧,然而,这样的担忧却从来不会妨碍我们可能是一厢情愿的解读。 10/24/2006 一个人的退场(读经一)
昨天晚上终于看到了《申命记》的第34章,拖拖拉拉的几个月,摩西五经翻完了。是和自己较劲吧,硬着头皮读旧约:为了一年一遍经的宏愿。可现在已经十月见底了,虽然新约部分已经先行读过,智慧书打算跳过,剩下的故事,大概还是要耐心等到来年春天。 看到摩西的退场,却不是一件让人愉快的事。也许是感情培养起来了,就像看长篇小说里的某个英雄人物半途(还不到半途呢)牺牲,书页到那里就翻不动了。偏偏摩西的离别又写得煽情,跟着耶和华上到尼波山顶,耶和华把几百年前向以色列人的先祖亚伯拉罕应许的土地指给他看,却对他说:“现在我使你眼睛看见了,你却不得过到那里去。”(34:4) 摩西死前曾作诗:“我们一生的年日是七十岁,若是强壮可到八十岁;但其中所矜夸的不过是劳苦愁烦,转眼成空,我们便如飞而去。” 他最后活了一百二十岁,那多活的四十年,用来带以色列人走旷野。 “以后以色列中再没有兴起先知像摩西的;他是耶和华面对面所认识的。”(34:10) 忽然想起某部电影里某个男人疲倦的声音:叫你来就是为了告诉你这个,现在你可以走了。 8/23/2006 读书和同事逛书市,碰到了一个很久没见的译文社编辑,她正勤力地宣传着那套重版的名著文库。我指着毛姆的那本《月亮和六便士》,说不久前才看过。她的第一反应是惊愕,问你们怎么那么悠闲,有时间看这个。 一时不知怎么反应才好,也许自己真是闲人一个。我一看电影,马老二就揶揄我时间太多,却不说她自己看韩剧,更费时累人。但我还是蛮喜欢自己这样的状态(虽然全世界都变着法儿让自己忙一点),看碟是一个,还有看书。读书状态似乎久未这么好了,对语言的热情,对故事的执著——这样的状态只有小学高年级和中学阶段才有,还有,就是一个人在英国的那会儿。 今天醒得早,歪在床上读了一章的《民数记》,又看了一章的《日瓦戈医生》。日瓦戈一家在瓦雷金诺安顿下来,冬天到了,农活少了,医生就有时间开始写札记。写的都是日常琐事和读书笔记,但篇篇读起来都很有意思。帕斯捷尔纳克笔下的一景一物全是玲珑宁静。我小时候读景物描写的段落常常不耐烦,急着跳过去;那时老师要我们按类别收集好词好句,景物描写那栏我的所得总是最少。一定是基本功没有练好,想来真是一种遗憾,所以到现在都不会写山写水,看到了好处却全然说不上来。 但也有些想法和医生的不谋而合。比如说梦那段,“我不止一次注意到,正是白天恍惚看到的东西,不明确的思想,脱口而出而又不引人注意的话,夜间便化为具体的形象返回脑子里来,变成梦的主题,仿佛特意前来偿还白天对它们的怠慢似的”。并没有出奇的地方,只是写下来和没写下来的差别,但已足够是差别了。医生又说,“每个人生来都同浮士德一样,渴望拥抱一切、感受一切和表达一切”。——这三个动词都用得很好,只是“一切”让我觉得有点沉重,那生命的负荷,越来越觉得自己承受不起。 我的生活总是不可避免地被人、被己搅扰。 昨天朋友从MSN上传来一幅图,满架子书的房间里,一个小女孩临窗而坐;灰色的书,紫色的衣,我很喜欢。如果有不足,那就铺上蓝灰色或驼色的地毯,厚厚的那种,可以随便躺;再装上深红色的幔子,垂垂地在窗前,可以把自己藏起来。所有的梦想都需要现实,我觉得自己没有这个能力。有时候想,如果时间倒转,回到五年前,会不会仍旧卖了自己的土地去看别人的土地?然而,就算世事可逆,我一样缺乏对未来的预见力。我深知自己的短处,却不知道软弱的极限在哪里。小妖从前说我就不是一个肯好好过日子的人,当时听着委屈,现在只觉得悲哀。 6/18/2006 两个玛丽两个玛丽,或者两个范妮,又或者两个哈丽艾特。 一个玛丽让我拿起了这本《雪莱传》,而跟雪莱真正有关的是另一个玛丽,一个范妮,和所有的哈丽艾特。 记住玛丽·沃斯通克拉夫特这个复杂绕口的名字,不是因为她的《为女权辩护》,而是在大学时代无意中读到了她的《北欧书简》。里面有句话让我印象深刻:孩童般天真、孩童般易信的我,为什么得不到孩童般的无忧无虑的快乐呢? 也因为这句话,我总觉得玛丽其实是很脆弱的。后来,我才知道她是最早的身体力行的女性主义者之一,是玛丽·葛德文的母亲,也是诗人珀西·比希·雪莱素未谋面的岳母。我一直很想去找和沃斯通克拉夫特相关的读物,却一直没有勇气去看那本《为女权辩护》,我能找到的只有伍尔芙夫人所写的一篇短小精悍的人物素描。在弗吉尼亚笔下,她只是成天跟那些中产阶级文学青年混在一起的沃斯通克拉夫特(没有玛丽了,她快嘴快舌不修边幅就像一个小伙子),她的表情坚定果敢,又充满幻想,她的眼睛明媚动人,含情脉脉又毫无遮掩地盯着美男子……她爱上美国商人伊姆雷,为他生了一个女儿,却又拒绝和他结婚;她给女儿取了她最要好的女朋友的名字——范妮。伊姆雷后来结了新欢,玛丽便独自带着女儿和保姆到北欧周游,《北欧书简》就是在那个时候写下的。后来的故事就有点讽刺,玛丽遇到了大脑袋、小个头的葛德文,两个不信婚姻的人奉子成婚了,而且婚姻居然让他们幸福到无以复加的地步。可惜好景不长,玛丽难产死了,又过了不久,葛德文娶了邻居太太——据说他们在玛丽生前就已经眉目传情了。 雪莱拜访斯金纳大街上的葛德文一家的时候,是在1812年。当时雪莱不过20岁,是个天真热情又颇有人生阅历的青年。和那个年代的贵族一样,雪莱也受到了纯正的教育,正像拜伦读了哈罗和剑桥,雪莱则进了伊顿和牛津,而且,他还被牛津开除了;他发表了几首诗歌,谈了两次恋爱,两个姑娘都叫做哈丽艾特。第一个哈丽艾特是他的表妹,曾被雪莱的无神论和葛德文的“政治正义论”迷得晕头转向,结果却毫无出息地嫁给了一个富裕的地主。第二个哈丽艾特也是他忠实的听众,并且一度成为他忠实可靠的妻子;她出嫁的时候只有16岁,是个漂亮顺从的孩子。可是当雪莱渐渐成为偶像葛德文的常客时,他跟哈丽艾特的关系却渐行渐远。 做丈夫的像播种机一样在葛家播撒着他的热情和理想,受到冷落了的小娇妻,则理所当然地到其他男人那里寻求安慰了,而葛先生的那两个跟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女儿——第一任妻子的私生女范妮和第二任妻子带来的简,委婉地不失淑女身份地提醒雪莱他的妻子世俗虚荣,与他极不相称。当玛丽从爱丁堡回到伦敦之后,葛家的微妙空气被彻底打破了——雪莱不必或左或右地去想到底是温婉的范妮还是热烈的简更合适自己,玛丽有她母亲所有的妩媚动人,还有她母亲所没有的安静沉稳。而最最关键的是,玛丽继承了沃斯通克拉夫特的勇气、果断和冷酷。 所有大人物都会离乡背井,即便是不很体面的私奔。简加入了雪莱和玛丽出逃的队伍,她把自己的名字改作了克莱尔,还为自己找了一个可与雪莱媲美的情人——拜伦。那次短暂的恋情给了克莱尔一个女儿,而那次私奔则给了雪莱和玛丽两具尸体,如果不算上他们夭折的儿子的话。 先是范妮。离开自己的生活去爱一个人固然需要勇气,就像16岁的哈丽艾特,17岁的玛丽;然而,毫不设防地让人闯入自己的生活又不做应变,或者需要更大的勇气。葛德文家的小客厅里,范妮的确是最容易被忽略的一个,对于生活,她和她的范妮阿姨一样无能为力;在她的两个妹妹闹出了丑闻之后,既没有人肯向她提亲,也没有人愿意雇佣她。她的世界并没有给她太多的选择,除了那个装着鸦片药酒瓶子。——这一切叫人不可思议,以雪莱的细腻敏感,居然感受不到一个女子对他的钟情和绝望:为人诚恳、好心好意是远远不够的,热情有时候反而会给人造成伤害和痛苦。那个痛苦地交托了她的一生的女人,最后只得到了诗人短短的几行诗。 接着是已经成为怨妇的哈丽艾特——她到处散播着关于雪莱和葛德文姐妹的谣言,于是玛丽毫不费力地得出了结论:哈丽艾特是个可怕的女子。她一点也没有想到哈丽艾特的境地与自己多少有点关系,也没有想到这个咖啡店老板的女儿生来脆弱——她并不是沃斯通克拉福特的女儿。珀西的想法跟她差不多,当他知道妻子是因为怀孕而投河自尽的时候,反复地想着:“我的妻子居然是一个娼妓!”“我该做的,我都做了,可说已是仁至义尽……难道我能为一个不贞的平庸女子牺牲自己的一生与理智吗?”——他们不再相爱了,这就是原因和全部。 玛丽是雪莱被人记住的妻子,哈丽艾特是雪莱被人遗忘的妻子。克莱尔是雪莱不知艰难地周旋在两个大诗人之间小姨,范妮则是被雪莱遗忘的大姨。 雪莱不是拜伦,他从来都不是唐璜,他大多数的日子是贫困的,可他从来都没有心生厌倦;他有天使般的脸庞,孩子般的热忱,他死的时候,他的朋友都说他是一个无私单纯的人。然而没有人去怀疑,做一个永远的小孩子,保持孩童般的天真和热情,需要怎样的代价——孩子的快乐需要周围人更多的付出。也没有人去怀疑,孩子固然天真烂漫,却也最自私冷酷。他们不是把自己的生活弄得一团遭,就是别人的生活弄得一团糟——以生气勃勃的名义,以一生一世做个小孩子的名义。 雪莱死后,他爱过的女人和爱过他的女人照例喋喋不休。玛丽拒绝了雪莱的好朋友特里劳尼,理由是她觉得玛丽·雪莱这个名字非常动人。的确,这个名字好过玛丽·葛德文。
附一:《咏范妮·葛德汶》1817年
当我们告别时,她的声音 的确在颤抖,但我不知道 那发出这颤抖之音的心 已经碎了,因此不曾明了 她的话。哦,灾祸--灾祸, 这世界对你真太广阔!
(查良铮译)
附二:安·莫洛亚《雪莱传》(上海文艺1981年版)最后关于克莱尔的一段记载。谭立德、郑其行德译本,说实话,翻译得并不太好,不过这段内容却很有意思。是整本《雪莱传》最打动我的地方了。
大约在1879年(注:雪莱逝世已有55年),一位搜集有关拜伦和雪莱的资料的年轻人前来请求克莱尔回忆一下关于这两位诗人的往来。他刚说出这两位诗人的名字,只见这位老妇人布满皱纹的脸上马上呈现出一阵少女般的微笑,这种腼腆但又含义深沉的微笑曾在她二十岁的妙龄时期里使她显得十分妩媚动人。 “好吧,”她说,“我猜想您也和别人一样,您以为我那时爱的是拜伦吗?” 由于他十分惊讶地注视着她,她接着又说: “年轻的朋友,总有一天您会更好地理解女子的心。我曾被拜伦所迷惑,但我并不爱他……没准我会爱上他,但事实并非如此。” 他们沉默了半晌。末了,那来访者踌躇不决地问道:“夫人,难道您从来没有爱过吗?” 她脸涨得通红,一言不发,定睛注视着地面。 “雪莱呢?”他低声问道,声音低得几乎听不清。 “我全心全意地爱着他。”老妇人满怀激情地答道,她连眼皮也不抬一下。 然后,她带着一副迷人的媚态,在他的脸颊上轻轻地拍了一下。
附三:拜伦在其与克莱尔所生的私生女阿莱格拉的墓碑上的题词:我必往她那里去,但她却不能回我这里来。 这句话出自撒母耳记下12:23,原文用的是“他”。 1/1/2006 马太14:22-3314:22耶稣随即催门徒上船,先渡到那边去,等他叫众人散开。 14:23散了众人之后,他就独自上山去祷告。到了晚上,只有他一人在那里。 14:24那时,船在海中,因风不顺,被浪摇撼。
14:25夜里四更天,耶稣在海面上走,往门徒那里去。 当时已经四更天,但是耶稣知道“船在海中,因风不顺,被浪摇撼”,知道门徒心中的恐慌,他赶去是表示他的不离弃。怪不得有人说看到这段经文感到安慰。
14:26 门徒看见他在海面上走,就惊慌了,说:“是个鬼怪!”便害怕,喊叫起来。 人的恐惧往往是因为害怕、不明就里而起的,所谓自己吓自己。
14:27 耶稣连忙对他们说:“你们放心,是我,不要怕。” 主的声音永远有力清晰,确定无误。为什么我们还会疑惑,分不清什么声音来自神,什么来自人?他是信实的。
14:28 彼得说:“主,如果是你,请叫我从水面上走到你那里去。” 彼得的这句话常常引人争论。十二门徒里,彼得性子最急,凡事冲在最前。他说“如果是你,请叫我从水面上走到你那里去”,也叫人费解,为什么不让耶稣来,而是要自己在水面上走去?其实,这个“到你那里去”恰好表现了彼得的信心,也表现了他追随(follow)耶稣的决心。彼得没有什么学识,但信心单纯,这样的人是最被blessed。
14:29 耶稣说:“你来吧!”彼得就从船上下去,在水面上走,要到耶稣那里去; 主的回应是“你来吧”,谁还能说彼得的要求古怪呢?主不拒绝人亲近他的要求。 “彼得就从船上下去”,这是很重要的一步。《夺宝奇兵之圣杯》里,印第安纳琼斯也曾在悬崖上迈出那一步,都是凭着信心迈出的。这里有很重要的启示,除了信心之外,还有从语言到行为的转换。之前彼得只是用语言表示追随的决心,而这一步却是行为的表示;感谢彼得迈出这从语言到行为的一步。另外,虽然上帝的拣选人不知道,但是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这亲近、追随上帝的第一步,必是要人自己首先跨出的。
14:30 只因见风甚大,就害怕,将要沉下去,便喊着说:“主啊,救我!” 14:31 耶稣赶紧伸手拉住他,说:“你这小信的人哪,为甚么疑惑呢?” 彼得的反复,害怕,犹豫,也正是每个基督徒在其过程中都曾经历的。所有的败坏都是从最细小的东西开始的,落水不是因为风浪,而是因为自己的“小信”。好在耶稣不离弃我们。“主,救我”(Lord, save me)也是最简短的一个祷告,就我们脱离苦难。耶稣的第一反应是“赶紧伸手拉住他”,他的责备是在这之后的。
14:32 他们上了船,风就住了。 14:33 在船上的人都拜他说:“你真是神的儿子了。”
12/14/2005 熊秉明的诗
前些日子听到熊秉明的诗。那是我们杂志和几所中学共同办的一个诗歌教育研讨会上,张新颖作为专家做报告。据说张从前是口吃,可是报告中完全感觉不到这一点;他读熊秉明的诗,一首《黑板·粉笔·中国人》,一组《静夜思变调》,停顿得恰到好处,倒别有滋味。 我是头一次知道熊秉明的诗,也是多年来头一次听诗听得热泪滂沱。或许里面有我个人的偏好——我喜欢有场景感有画面感的句子,就像Carpenters有一首《Close to You》,里面有一句“That is why all the girls in town, close to you”。 小A好像曾感叹,自己怎么忘记诗有多好啊。这话确切也不确切。我们都记得自己当年逃不过诗的年龄,又记得再读了多少矫情虚饰的诗最后变得胃口全无。不管那些晦涩华美的句子被写下的初衷,是为了让人看懂或看不懂,猜透或猜不透,总是缺乏诚意。“诚意”这个词最近有点被用滥,因为《大长今》的缘故——食物是需要诚意准备的。到熊秉明那里,就是用最简单的语言写最朴素的东西。 聊摘几首:
《信》: 昨天母亲来信说 我好 你好吗 我给母亲回信 我好 您好吗
(注:这是一九六八年前后,熊秉明的父亲挨斗,母亲搀扶着父亲去参加斗争大会。父母和儿子之间通信稀少,内容也缩短缩简,几近诗中的“公式”。在动辄就是杀身之祸的年代,“儿子所盼望知道的是母亲还活着,在世界的那一边。母亲所要知道的也就是儿子还活着,在世界的这一边。我能禀告母亲的是:我好,我还活着;母亲能安慰我的也是:她好,她还活着。其他的一切,生活的情趣、身边的苦乐、大小的欲愿……都没有意义,都是奢望,都成虚妄。”——“剩下的只有生死的相问。”最简单的信息,正是最重大的信息。——张新颖)
《的》: 翻出来一件 隔着冬雾的 隔着雪原的 隔着山隔着海的 隔着十万里路的 别离了四分之一世纪的 母亲亲手 为孩子织的 沾着箱底的樟脑香 的 旧毛衣
《珍珠》——
我每天说中国话 每天说: 这是黑板 那是窗户 这是书 如果舌头是唱片 大概螺纹早已磨平了 如果这几句话是几粒小沙 大概已经滚成珍珠了
《黑板·粉笔·中国人》
十年以前我站在黑板旁边 说了一遍又一遍 “这是黑板 这是粉笔 我是中国人” 九年以前我站在黑板旁边 说了一遍又一遍 “这是黑板 这是粉笔 我是中国人” 八年以前 七年以前 …… 三年以前 …… 昨天我站在黑板旁边 说了一遍又一遍 “这是黑板 这是粉笔 我是中国人” 我究竟还有多少中国人呢 我似乎一天一天地更不像中国人了 我似乎一天一天地更像中国人了
但有一件事是我确实知道的那是 我的头发一天一天 从黑板的颜色 变成粉笔的颜色 而且像粉笔一样渐渐 短了 断了 短成可笑的模样 请你告诉我 我究竟一天一天更像中国人呢 一天一天更不像中国人呢 “这是黑板 这是粉笔 我是中国人”
(注:这样消耗着生命,竟然引起别人的不忍心。有一天一个学生很同情地问:“您这么教着,不厌烦了么?”“‘不,——’我安慰她。”“我安慰她”——“我”安慰那个同情“我”的人。这句话真好。) 10/25/2005 一次轻率的旅行关于凯瑟琳我知道些什么呢? 有一次,我指着地图上的曼斯菲尔德对尼莫说:“这个周末我们可以去那里。”“那里有什么呢?”“我也不知道,我喜欢的一个作家叫这个名字。”尼莫大笑起来。这样的旅行未免轻率,就像凯瑟琳短暂的一生。 她并不一直都是凯瑟琳,她时而叫做凯西,时而叫做凯蒂,时而又变成了凯、卡嘉、喀秋莎……她不断变化着自己的名字和角色,唯一不变的是她那生气勃勃的生活态度。她不断地闹恋爱(包括同性恋),结婚第二天她就离家出走,后来又怀上了别人的孩子……想想她还生活在古板的维多利亚时代!她对父亲到了深恶痛绝的地步,和母亲、姐妹们吵翻了天,然后在笔记本上写下:该死的家!天哪,他们多么乏味,我从心底里讨厌他们。 凯瑟琳注定要再次离开新西兰。“我脚下的土地使我成为这个国家的人”——20岁的她如愿以偿地再次来到英国,从此没有再回惠灵顿。 和凯瑟琳真正有关的地方其实并不是曼斯菲尔德,而是伦敦:是西敏斯特大教堂和伦敦塔桥,是每月一次去维多利亚女皇街的新英格兰银行领取8镑6先令8便士的生活费,是在西区比切姆公寓里为自己的客人安排一些收费的娱乐。在她急需挣钱时,她也去贝克街采访妇女参政的会议;可是显然凯瑟琳对于女权运动毫无兴趣,她有更简单的方式来表达自己:写作。没有人怀疑凯瑟琳的写作天分,她观察入微,描写细腻。在给情人加纳特的信里,凯瑟琳这样写道:有一件事是我不能忍受的,那就是平庸——我喜欢时时抓牢生活——因此我强调所谓的小事,因此所有的一切事实上都是富有意义的…… 伦敦不是凯瑟琳的终点站,她需要的是旅行、动荡和激情。一战爆发前,凯瑟琳和她的第二人丈夫——小她两岁的牛津毕业生默里一起去了巴黎。金钱和肺病困扰着凯,可是这并不妨碍她与男朋友们调情的决心。她的男朋友中也包括劳伦斯,后者写的《恋爱中的妇女》就是以凯为原型的。不过在凯瑟琳戴着迷人的皮手筒与军官们谈笑风生的时候,也没忘记带着用来写作的笔记本。 巴黎是一次轻率的旅行,后来的康沃尔也是;凯瑟琳之后的生活就是英格兰度夏地中海过冬的重复。她的身体在衰弱,她的创作力却不断旺盛,社交圈子也在增加。因为罗素的关系,凯结识了伍尔芙夫人。对于这两位女作家的比较不可避免,她们相遇的时候,弗吉尼亚34岁,唯一出版的作品是《远航》,那是以七年时间、两次精神崩溃为代价的;凯瑟琳28岁,像十年前那样生气勃勃,她嘲笑着自己从前的作品,又满怀信心地期待《幸福及其它故事》的出版。弗吉尼亚渐渐迷恋上这对来自贫民区的默里夫妇,可是凯瑟琳的忽冷忽热让弗吉尼亚常常摸不着头脑。凯去世的时候,弗吉尼亚在日记里写道:凯瑟琳的作品是“我唯一感到妒忌的作品”。或许伍尔芙夫人当时并没有料到自己后来的声名超过了凯瑟琳,不过她确实很快就感到了没有对手的孤独。 关于凯瑟琳我们知道些什么? 她在惠灵顿出生,在枫丹白露去世。她临终前的最后的一句话是:“我喜爱雨,我想要感到它们落到脸上的感觉。”她的死因,传统的说法是肺炎,较新的版本是梅毒。她只活了34岁。 对于生活,我们应当热情地旁观或者冷静地抒情,可是凯瑟琳偏偏不肯听劝告。
2005-5-19 9/2/2005 浪漫者的浪漫与偏见看李欧梵先生写的康桥和志摩——两样都是我钟爱的话题。 志摩的康桥是1920年代。那个春天徐不过二十三四岁,刚刚离完婚,独自一人在王家学院做一个既无经济压力也无学习压力的特别生,每个清晨和黄昏,就痴坐在青青堤岸上,对着长满水草的康河抒情。后人多少应当感谢徐志摩,若不是当年他在康河畔留下的那些文字,剑桥的美色或许就会在一个匆匆的“英国五日游”里被忽略了;也自然不会有那四十多年后李欧梵的漂洋过海。 1968年的夏天,还在哈佛大学读书的李欧梵到英国收集论文的资料和灵感——其实,论文只是个堂而皇之的借口,他到康桥的“唯一目的是为了徐志摩”。彼时,小李先生也不过二十来岁,也处于“耐寻味”的单独中,也有着一腔的热情和诗情,要去发现康桥的真。凑巧得很,那正是英国最好的季节,“荒谬的可爱”,康桥的美色和灵性四处漫溢,四十年如一日的绚烂,没有多少六十年代的痕迹——从某种意义上讲,今天的康桥也没有二十一世纪的痕迹;康桥是没有年纪的。 在康桥你是无须恋爱的,因为那风景便是你最好的情人;所以徐享受着他蜜甜的单独,那个一生中唯一没有虚度的春天。在康桥也是可以恋爱的,恋人的眼睛是康桥美景得更好点缀;所以李写下了一段与瑞典女子的浪漫邂逅。李欧梵的这一篇文字,主人公用的是“他”,却又声明是真实的非虚构,读来真真假假,让人起疑,难免做暧昧的猜测。叫人疑惑的另一点是,中国男子面对金发美女时大多怯场,怎么李居然有这样主动搭讪的勇气。 后来,读到李先生的另一段轶事,说他在念研究院的时候,常去舞会,且勇往直前义无反顾,“随着音乐手足摇摆舞将起来,一舞之后如双方不弃则再舞,当跳到慢步舞的时候,就可以把脸贴上去,舞后问她电话号码,牢记心中或写在电话本上,以备不时之需”。又找到刘绍铭先生对于李氏浪漫情怀的解释:原来浪漫一词出自苏轼的“年来转觉此生浮,又作三吴浪漫游”。浪漫本来就有任意、洒脱、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的含义;而浪漫精神强调感情自然流露,“浪漫主义者谈情说爱也比古典主义者轰轰烈烈、多彩多姿”。读到这里,豁然开朗。浪漫者需要勇气,这恰是李欧梵内心充沛的地方。 那康桥的十来天,成就了一个浪漫主义者对另一个浪漫主义者的追寻,并最终落下了浪漫不羁的文字,做了这本散文集《浪漫与偏见》的开篇——这实在是很有意思的事情,也应合了《我所知道的康桥》中的那句话:我这一生的周折,大都寻得出感情的线索。 徐志摩之后的篇章,从纽约到布拉格,从哈佛到香港,从哈维尔到卡夫卡,从张爱玲到胡金铨,都是李欧梵先生真性真情地流露和轨迹。而所谓的“浪漫与偏见”,则是卸下了哈佛大学教授的头衔和学术著作的威严之后的畅所欲言;这样的散文极其对我的胃口,就像看亨德利沙立文们脱去衬衣马甲、换上T恤后进行斯诺克比赛,有着闲庭信步式的驾轻就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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